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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7阅读:

各部门工会:

     我校在职教职工加入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从46开始,全校在职教职工享有泉州市医疗互助活动相关的职工住院医疗费补助待遇。为了方便教职工申请该项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起止时间

我校今年参加互助活动的起止时间为:201346201435日(华文学院为:20134122014311日)。

二、申请补助程序

(一)申请:

参加互助活动的教职工住院医疗费用申请补助程序是:办理出院手续后,必须第一时间(办理其它医保理赔前)在教育工会网站下载区或泉州市总工会网站www.qzszgh.org.cn,下载《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由部门工会签章确认后,到学校教育工会办理申请补助手续。年度内申请补助方式可选择逐次申请或累计一次性申请。

教育工会办公地点:泉州校区楠芬楼,联系电话:0595-22693627

(二)补助:

1.申请补助需提供资料:

1)经教育工会盖章的《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申

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申请补助的教职工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或存折及复印件各一份;

3)医保定点医院(医疗和医保部门)出具的收费票据(住院发票);如原件确实需由申请人留用的,经泉州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在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后,将原件交还申请人;

 4)在本市住院且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须提供《泉州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原件,未参加任何保险的须提供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及收费票据(住院发票);在外地住院的须提供全省联网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结算单,以及到医疗保险中心开具的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单;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

 6)本互助活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7)办理《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诊疗证》的职工,一年只能报销一次。

2.办理补助地点:

泉州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中心(泉州市工人文化宫内), 联系人:姚彩霞联系电话:0595-28123110

 

附件:泉州市总工会医疗互助补助申请表

 

 

华侨大学教育工会  

2013426 

 

泉州市总工会医疗互助补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