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境外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编辑:黄毅超 发布时间:2020-09-18阅读:

 

一、基本条件要求

符合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和《华侨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华大研〔2018〕54号)(以下简称《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政治方向坚定,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学术道德及学术规范,为人师表,有责任心和使命感,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在本专业学位领域有5年以上丰富工作经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二、近5年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横向课题和科技开发,近五年到账科研经费累计总额人文学科领域不低于3万元;主持在研在账经费人文学科不低于1万元

(二)以第一作者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译著或编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图片根据所占字节数核算);或作为主编或副主编,编著出版本专业类的教材(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图片根据所占字节数核算);或公开出版艺术作品专集;或艺术作品(含美术、艺术设计)入选国家、省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展览、演出、赛事或获奖。

过去5年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转让发明专利1项

在所申请专业领域获得1项市厅级奖项(第一名),或省部级奖项(前三名),或国家级奖项(前四名),或国家科技三大奖(前五名)

在所申请专业领域主持1项在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参与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

(六)获得国家级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且有代表性的专业业绩;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所申请专业领域相关的人才项目称号。

(七)本专业类别咨询报告等应用成果被地厅级以上人民政府采纳,或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成果。

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省部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前三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案例库建设立项(前二名),或其他省级以上研究生相关项目(前二名)。

(九)国家级主流专业协会或学会会员,国家级专业大赛评委会成员;省部级主流专业协会担任理事以上职务,省部级专业大赛评委会成员等 ;地厅级主流专业协会常务理事以上,地厅级专业大赛评委等。(具体由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认定)。

三、新增境外生导师的遴选程序

发布通知

院每年9月前发布新增导师遴选通知。

个人申请

个人向学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培养单位推荐

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核实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根据申请人在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仁爱之心、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等方面表现,以及本学位授权点发展实际需要,对应学院境外生导师遴选办法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推荐。

培养指导委员会初审

学院培养指导委员会重点审核申请人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是否符合本学科范畴,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学科建设等方面是否符合本学科学位授权点境外生导师遴选条例,并召开全体会议投票表决(非会评无效,网络、微信、邮件等投票无效)。

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将初审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复审最终经学院党委会确认签字后报送校学位办审批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艺术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推荐的候选人及申请材料进行会议审议和表决。

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实名向学院提交书面材料,学院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并将结果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报告;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发文公布。

 

 

                                                        美术学院

                                                      2020年9月18日

 

 

 

 

 

 

 

 

 

 

 

 

 

美术学院境外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审核办法

 

一、导师招生基本条件

符合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和《华侨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华大研〔2018〕54号)(以下简称《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政治方向坚定,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学术道德及学术规范,为人师表,有责任心和使命感,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

聘期制教师的导师招生资格一般为聘期结束前。境外研究生导师仅限于指导境外研究生

新增境外生导师第一年自动具有招生资格,自第二年起每年需参加招生资格审核。

导师可以跨本院专业学位点申请招生资格所申请招生方向须对应导师在研的方向,并向研究生院完成备案。

因违反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和《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等规定,或其他原因被暂停招生的,在停招期内不能申请境外生研究生招生资格。

二、导师招生业绩条件

成果的时间要求为申请人近三年(指申报当年前推三年的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下同)在相应专业领域取得的成果。

(一)境外生硕导经费条件。申请时在账经费累计总额:人文学科各项经费合计≥1万元。

(二)境外研究生硕导科研条件。满足下列之一:

1.主持1项在研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参与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第三);

3.有1项在研横向项目且经费≥2万元

4.在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实践作品1个版面;

5.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6.出版1部学术著作或译著或编著或本专业学位领域的教材(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图片根据所占字节核算);

7.入选国家、省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展览、赛事或获奖;

8.公开出版艺术作品专集,作品集原则上达到60页以上,作品60幅以上,出版单位须省部级以上出版社;

9.被正式聘任为地厅级及以上主流的美术或设计类专业协会或学会主办的比赛评委

10.地厅级及以上主流的美术或设计类专业协会或学会主办的全国性专业比赛获奖或指导教师奖

近三年所指导的境外生硕士研究生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层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毕业实践作品获得过省级以上专业展览大赛奖项,或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在国家、省(部)和学校抽查中优秀率100%,同类硕导的招生科研条件可放宽要求。

 

 

                      美术学院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