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研究生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及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5阅读:

各培养单位:

研究生院将于20161026-114日开放“华侨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基本信息学生维护”和“培养计划学生维护”两个模块,2016级研究生应在此期间登录“华侨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并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请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包括所有在籍博士、硕士研究生)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基本信息学生维护

1.组织学生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审核。个人基本信息是研究生的电子学籍卡,务必如实完整填写,否则将无法在后续学期对个人培养计划进行调整。

2.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步骤:信息门户(输入学号、密码)→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籍管理→学籍信息管理→基本信息学生维护(见附件1)。

3.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学生维护”中的“入学前学历信息”,请务必认真填写。各培养单位应对学生填报的前置学历、前置学位信息认真审核,与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核对,务必保证信息填写真实准确。一旦出错,学生将无法顺利获得学位证书(因学位授予信息须上报教育部,若教育部数据库中学生的前置学历、学位信息与我校上报的数据不符,教育部将不予批准授予该生学位)。

2)学生在维护个人基本信息时,若发现个人信息有误,但本人无法修改的,可由培养单位汇总后,报研究生院统一修改。

二、关于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1.个人培养计划关系到学生在学期间的学习,务必谨慎制定。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前,培养单位或导师应向学生申明必选课程,学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包括修读课程、研究方向等,请勿自行制定,否则后果自负。

2.因技术要求,研究生管理系统需提前为学术型研究生(包括博士、学硕)指定研究方向培养方案,请各培养单位根据2016级培养方案中的研究方向填写《华侨大学学术型研究生研究方向登记备案表》(见附件1),于20161024日前将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pyb@hqu.edu.cn。研究生院将根据备案表为学术型研究生指定相应的研究方向培养方案。

3.制定步骤

1)系统操作:见附件2

2)导出并打印个人培养计划表。学生维护好个人培养计划并提交,审核通过后方能导出个人培养计划表(该表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导出的个人培养计划表,若存在信息不完整的,请务必补充完整后再打印。请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4.学生将打印好的2份个人培养计划表交导师签名确认后,交至各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培养单位收齐后,请于2016114日前报送1份至研究生院存档。

5.注意事项

1)专业培养方案是学生选读课程的唯一依据,学分要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学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进行学习,且成绩必须合格,否则将按未完成培养计划处理,不能参加毕业答辩。若需变更个人培养计划中的选修课,须在开课学期开学前两周办理。学生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表》(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培养相关)一式两份交培养单位,各单位收齐后送研究生院审核。未正式办理改选、退选手续而不参加所选课程考核的,以旷考论处,成绩为不及格,记零分。选修课不及格或旷考者应办理重修。凡未经修改个人培养计划而自行选修的课程,将不得参加考核,不予登记课程成绩,不计学分。

3)未具硕士学历录取的博士生(硕博连读研究生除外),以及具有硕士学历且跨一级学科录取的博士生,须补修所录取专业的2门硕士学位基础课或学位专业课,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成绩在70分及以上为合格,但不计入总学分。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录取的硕士生,一般应补修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2门,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但不计入总学分。

关于跨学科专业补修相应课程的问题,执行以下规定:

①关于研究生是否跨学科专业的问题:在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前,由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共同负责鉴定。

②关于跨学科专业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制定与执行问题:指导教师应按照《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其中,专业学位硕士是否加修本科主干课程,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教指委要求自行确定,研究生院不做统一要求;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确定为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汇总,填写《华侨大学跨学科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名单及补修主干课程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送交研究生院,并负责组织研究生在执行个人培养计划时补修相应的课程;研究生院负责审核跨学科专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③关于跨学科专业研究生补修相应课程的问题:博士研究生补修的2门硕士主干课程必须是本专业对应的硕士基础学位课或专业学位课;硕士研究生补修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必须是本专业对应的本科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由研究生院负责监督。

④关于培养单位没有对应本科课程的问题:若培养单位没有相对应的本科课程,可以选择相近培养单位的本科课程补修;若本校没有相对应的本科课程,培养单位可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由培养单位组织相应老师为需要补修本科主干课程的同学加开相应的本科课程,加开的课程届时将给予一定的课时补贴。

⑤关于是否跨学科专业的争议问题:由存在是否跨学科专业争议的研究生所在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鉴定,鉴定结果为最终决定。因技术要求,研究生管理系统将补修的主干课程学分统一设置为“0”,但不影响选课结果。补修本科主干课程以本科教学安排为准,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试卷和成绩报送表一并交至学生所在培养单位,由研究生秘书在系统上代录入(成绩录入路径:信息门户→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学生成绩管理→特殊成绩管理)。

4)若培养单位有多名学生补修同一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应由研究生秘书指定同一个课程代码,以便管理。秘书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查询已有的本科主干课程(查询路径:培养管理→培养计划管理→培养计划本科主干课程维护),若系统上没有的主干课程,需要新建的,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5)博士生在学期间需完成4学分的学术活动,硕士生在学期间需完成2学分的学术活动、2学分的实践活动,成绩合格,相应学分仅计入总学分,不计入课程总学分。

6)英语课程免修申请。申请免修的学生,须在开课学期前两周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能免修,但在个人培养计划中仍需选择已免修的课程,以便认定学分。

7)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务必于系统关闭前提交,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其排课、选课、成绩录入等都将无法进行。

制定培养计划过程中若有疑问或建议,可咨询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三、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泉州校区:杨思椿楼402室,0595-22693685

厦门校区:行政主楼611室,0592-61612716161276

附件:

1.华侨大学学术型研究生研究方向登记备案表

2.华侨大学研究生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及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操作手册

3.华侨大学跨学科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名单及补修主干

课程情况汇总表

4.校外访问研究生管理系统注意事项

研 究 生 院

20161021

个人基本信息及培养计划附件1-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