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的通知》、《华侨大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2〕27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报、班主任推荐、学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考量学生成绩、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决定推荐徐子昕等6位同学参评2017-2018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0月25日
公示电话:0595-22692334
公示邮箱:msstu@hqu.edu.cn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党委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