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关于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编辑:张培佳 发布时间:2018-11-21阅读:

根据《关于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8〕466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组成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就学院境外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绩点、上课出勤等多项内容进行综合评估,严格按照奖学金评选规定,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学生工作等各类活动并表现突出为优先考虑原则,确定各奖学金的拟推荐人选。现将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党委反映。

公示期:2018年11月21—11月24

公示电话:0595-22692334

公示邮箱:msstu@hqu.edu.cn

中共华侨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