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关于评审2021-2022学年校级、院级奖学金的通知

编辑:肖鹏程 发布时间:2022-10-18阅读: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美术学院2021-2022学年校级、院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范围

本次校、院级奖学金面向2019级、2020级、2021级本科学生评选。评选办法严格按照《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要求及名额

1.评选要求:

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共同条件

1)校级奖学金:①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中的规定条件,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港澳台侨及留学生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②必须参加至少一项校级或以上级别的科创竞赛、专业作品竞赛并取得获奖证书(需本人第一作者或担任团队组长);③当学年至少参加一次暑期或寒假社会实践并获得立项(需证明);④必须是学院注册志愿者并且当学年志愿服务工时不少于6个;⑤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一年内有重修、通报批评、违纪受处分的情况或无故缺席一次及以上学院通知参加的集体活动取消获评资格;⑥在社会工作、文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⑦在满足上述条件下,以“综测的班级排名占比”排序评定,且每个班级评选校级一等奖学金名额不超过1个。

2)院级奖学金:①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名列班级前6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60%(境外生为70%)或平均绩点不低于3.0,以综测排名的班级占比排序;③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一年内有重修、通报批评、违纪受处分的情况或无故缺席一次及以上学院通知参加的集体活动取消获评资格;④体质健康测试及格及以上;⑤旷课三次取消获评资格、无故缺席一次学院通知参加的集体活动取消获评资格;⑥在满足上述条件下,以“综测”排序评定。

其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条件参评院级奖学金,且不占用班级奖学金基础额度:

担任学院各类学生干部期满一年并在任期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班级、学院及学校的学风建设活动表现突出,或在各种文体赛事中表现突出,或在各类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项目中表现突出者,以及个人事迹获得市级以上重要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者;

2.奖学金名额

1)校级奖学金:今年学校下拨的校级奖学金指标为38个名额,其中境内生24个,境外生14个,标准为一等奖25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

2)院级奖学金:学院级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1000元、800元、600元,学院级奖学金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先进班级评比结果等进行名额调整,鼓励符合院级奖学金基本条件的同学填写!

各类奖学金不可兼得,奖学金与助学金可兼得,奖学金与各类荣誉称号可兼得。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于10月25日中午17:00前通过今日校园-辅导猫-信息收集进行报名,后续将会在今日校园发布通知。


美术学院党委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