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关于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编辑:肖鹏程 发布时间:2022-09-03阅读:

一、推免生工作要求

推免生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以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研究能力等方面的考查,确保推免选拔质量。

二、推免生名额及专业分配

推免生名额待学校下达,并结合实际报名情况按专业分配。

三、推免的基本条件

(一)生源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二)思想品德条件、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三)学业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本科前三学年总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在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5%,且在报名参加推免时无挂科记录;

3.外语水平良好,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80分,或TOEFL成绩不低于60分(2年有效),或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5.0分(2年有效)。外语成绩证明应于推免当年8月31日前获得。

(四)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而未达到学业条件的推免生条件者,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50%,非外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放宽至380分及以上,且综合排名成绩附加10分。

1.本科在读期间分别以学生本人和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且以华侨大学为第一单位在二类核心期刊发表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1篇以上,并提供申请者及该合作导师的承诺书。(核心期刊名单以最新的《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为准)。

2.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校认定的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科研/专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团体竞赛项目按照荣誉证书排序前2名学生可获得推免生资格,该部分学生由学院依序公示,学校依序推荐。

3.大学生应征入伍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

4.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5.满足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荣誉获得者。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相关成果和奖项的证明材料应在推免当年8月31日前获得。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中外人文交流、学生组织建设、社团管理、媒体宣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五)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推荐学院的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成绩由学分绩点成绩(权重为70%)和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30%)组成,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其中学分绩点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权重,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能力成绩考核内容如下:

综合能力总分为30分,内容如下(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最高加分不超过30分。):

1

参军入伍服兵役加3分。

2

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类(上限3分,就高,不累加,指导单位须是华侨大学或华侨大学美术学院):

在省级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奖的按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计算为加3分、2分、1分;获得省级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加2分;获得校级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加1分;主要负责人按50%加分,其它负责人按25%加分。

3

社会服务类(上限4分,就高,不累加):

担任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以及团委副书记加4分;担任校院团委学生会部长、党支部支委或其他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加2分;担任校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或其他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以上加1分;考核优秀者按100%加分、良好者按80%加分、合格者按60%加分。

4

科研成果类(上限5分,科研成果须是以华侨大学或华侨大学美术学院为第一单位):

1.科研成果授权发明专利加3分(排名第一)、1.5(排名第二),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加1分(排名第一)、0.5(排名第二);

2.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且为第一作者的按一类、二类、三类、CN号分别计算为5分、3分、2分、1分(cn号论文加分累计上限为1分);

5

竞赛获奖类(上限11分,指导单位须是华侨大学或华侨大学美术学院。竞赛类别由学院推免小组共同裁定):

在学院认定的特类专业竞赛中获奖、入选、入围、提名等,计算为11分;

在学院认定的A类专业竞赛中获奖、入选、入围、提名等,计算为8分;

在学院认定的B类专业竞赛中获奖、入选、入围、提名等,计算为5分;

在学院认定的C类专业竞赛中获奖、入选、入围、提名等,计算为2分;

竞赛包括但不局限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海峡两岸高校文化与创意论坛、国际大学生微电影盛典、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福建高校艺术设计奖、国青杯艺术设计大赛、华侨大学视觉艺术节等,证书颁发机构为相应的党群和政府、部队、学校等机关事业单位。

6

综合荣誉等其他类(上限4分):

获国家级荣誉称号加4分;获得省级荣誉称号加3分;获市级荣誉称号或华侨大学校长特别奖(个人)加2分;获校级荣誉称号加1分。

荣誉称号包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奖学金所获荣誉称号不予加分;证书颁发机构为相应的党群和政府、部队、学校等机关事业单位。

四、学生申请报名

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于9月5日(周一)前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华侨大学2023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本科前三学年的课程成绩单(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和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及论文发表证明等。所有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好后纸质版交送至美术学院410办公室肖老师处(电话:0595-22692341),原件扫描件电子版为PDF格式,以“学号+姓名”格式命名,如1920101001+张三.pdf)发送至003@hqu.edu.cn。未向学院申请或逾期申请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其他事宜

(一)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二)学院推免工作咨询方式:

0595-22692348,冯老师,

0595-22692341,肖老师。

附件1:华侨大学2023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附件2:华侨大学2023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

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