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20-2021学年美术学院院级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通知

编辑:肖鹏程 发布时间:2021-11-11阅读:

各班级:

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鼓励我院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0-2021学年美术学院院级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院级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院级奖学金的评审条件、从各班级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综合能力强的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从各班级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中产生,勤工助学等岗位不列入学生干部编制。

二、评选基本条件和奖励标准

学院级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600元/人,名额设置由班委会讨论后报班主任审核通过后执行,获奖总额度不超出当年学院下达的奖学金经费额度。

1.院级奖学金:绩点排名和综测排名需在班级前60%(境外生为70%),以综测排序;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评选当学年没有院级及校级处分、没有挂科;体质健康测试及格及以上;旷课三次取消获评资格、无故缺席一次学院通知参加的集体活动取消获评资格;

其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条件参评院级奖学金,且不占用班级奖学金基础额度:

担任学院各类学生干部期满一年并在任期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或优秀者;

在班级、学院及学校的学风建设活动表现突出,或在各种文体赛事中表现突出,或在各类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项目中表现突出者;

各类奖学金不可兼得,奖学金与助学金可兼得,奖学金与各类荣誉称号可兼得。

2.院级优秀学生: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及院级奖学金;本科学生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25%(境外生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当学年未受违纪处分;《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程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3.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①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或优秀;②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本科学生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且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③工作积极,专业知识扎实。有全局观念,能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④当学年未受违纪处分;⑤《大学生体质标准》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各班在分配院级奖学金名额时应控制在本班奖学金额度以内。原则上班级获得院级一等奖学金的人数不得超过院级二等或三等奖学金数量。院级奖学金额度分配情况可查看《2020-2021学年美术学院本科生院级奖学金基础额度分配表》(附件1)和《2020-2021学年美术学院先进班级奖励方案》(附件2)。

四、评审步骤

1.学生自主申请(1113日前)

学生自愿向班级提出奖学金申请,并准备好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学生需填写今日校园《华侨大学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申报信息采集》。

2.学生会办公室分发各班级材料(1115日)

办公室向各班班长发放《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报送汇总表》和《美术学院本科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3.班级审核及公示(1117日前)

班长根据本班的奖学金金额和荣誉称号配额并实际结合本班的所申请同学名单,生成最终版《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报送汇总表》和《美术学院本科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并将文件发布至班群公示。

4.班级提交材料(1119日前)

电子版材料交至各年级办公室负责人,纸质版需班主任签字交至美院410办公室。

班级需要上交的材料包括:

(1)本班学生的《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2)《美术学院本科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仅班级年度考核60分以上的班级需提交)

注:请各班负责人认真核对奖学金配额是否符合标准,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数量是否无误!

5.学院审核及公示(1120日前)

学院审核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名额的分配、评定等级进行调整,名单最后由学院党委召开学生工作会议讨论确定,确定后将在学院官网、美术学院班长支书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如有异议或不清楚的事项,请咨询学生会王贤文:15973674604


附件:

附件1:《2020-2021学年美术学院本科生院级奖学金基础额度分配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美术学院先进班级奖励方案》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党委

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