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21-2022学年本科生、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编辑:肖鹏程 发布时间:2021-10-22阅读:

2021级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2021级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月、330/月、280/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3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19月至20226月。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各班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的总数应控制在境内本科新生人数的25%以内,其中,获一等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本科新生人数的5%;国家助学贷款人数最高不得超出境内本科新生人数的10% 。详细名额分配情况可查看《美术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分配表》(附件1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学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应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其它奖助项目,但“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境内本科新生人数的5%以内。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院精准资助工作,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需结合班级实际情况)。


四、评审步骤


1.学生自主申请(1024日前)

学生自愿向班级提出资助申请,并准备好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新申请加入2021-2022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学生需填写今日校园《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信息采集》。

2.阳光服务部分发各班级材料(1025日)

阳光服务部向各班班长发放《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信息采集》和《华侨大学美术学院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书》、《美术学院2021-2022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汇总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按《2021-2022学年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2)的要求准备材料。材料准备好后打包提交至班级负责人。

2.班级审核及公示(1027日前)

1)各班成立本班阳光成长计划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人数须为奇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且不少于5人,以班主任为评议小组组长、评议小组成员应包括班干部、普通同学等各类学生代表。

2)评议小组根据申请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核实学生的家庭情况,然后班级负责人联系班主任组织评议小组召开阳光成长计划评审会议,根据申请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再根据家庭情况、入学以来各方面综合表现进行评议,填写《美术学院2021-2022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评审汇总表》。

3.班级提交材料(1029日前)

班级需要上交的材料包括:

1)本班学生的《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信息采集》和《华侨大学美术学院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书》

2)美术学院2021-2022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汇总表

注:请各班负责人认真核对本班同学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

4.学院审核及公示(111日前)

学院初审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名额的分配、评定等级进行调整,名单最后由学院党委召开学生工作会议讨论确定,确定后将在学院官网、美术学院班长支书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5.学生网上申请(112日前)

被评选上的学生须自行在网上提出资助申请。网上资助申请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进入“阳光计划”系统。

五、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1-2022学年的学费。

2.贷款学生无论新贷、续贷都需要在学工系统中申请,被认定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申请贷款。

3.“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将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助学金、困难补助资格认定条件。

4.申请学生及班级要将材料留底保存好,开学后需提交纸质版至学院,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5.如有异议或不清楚的事项,请咨询阳光服务部李珑颖:18735418000


附件:

附件1:美术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1-2022学年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贷款系列表格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党委

20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