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学年捐赠类奖助学金的通知

编辑:肖鹏程 发布时间:2021-10-15阅读:

各班级:

为鼓励我校境外生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营造优良学风,学校决定评选2020-2021学年学年捐赠类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林伟柬埔寨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3〕33号)的有关规定评选华侨大学林伟柬埔寨优秀学生奖学金;

根据《华侨大学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2〕30号)的有关规定评选华侨大学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

根据《华侨大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2〕27号)的有关规定评选华侨大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

根据《华侨大学王彬成优秀华裔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2〕29号)的有关规定评选华侨大学王彬成优秀华裔留学生奖学金;

根据《华侨大学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3〕13号)的有关规定评选华侨大学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

根据《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21〕35号)的有关规定评选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

以上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审文件详见华侨大学《学生手册》(2021版)

二、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申请奖项和等级于10月17日中午12:0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者通过今日校园-辅导猫-信息收集进行申请,留学生通过美术学院留学生微信总群发布的问卷星进行申请。

美术学院党委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