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21-2022学年美术学院本科生老生 “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编辑:肖鹏程 发布时间:2021-05-30阅读:

各班级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本科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月、330/月、280/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3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19月至20226月。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学院根据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总数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25%以内,其中,获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20%“自立生”人数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5%以内。获国家一等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5%,国家助学贷款人数最高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10%

四、评审步骤

1.学生自主申请65日前)

班级申请:学生自愿向班级提出资助申请,并准备好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2020-2021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如要继续申请则需向所在学院提供电子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新申请加入2021-2022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学生需上交电子版《华侨大学美术学院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书》(附件2)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按2021-2022学年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4的要求准备材料。材料准备好后打包以“名字+申请类别+/续申请”命名,提交至班级负责人。

2.班级审核67日前)

1各班成立本班阳光成长计划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人数须为奇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且不少于5人,以班主任为评议小组组长、评议小组成员应包括班干部、普通同学等各类学生代表。

2)评议小组根据申请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核实学生的家庭情况,然后班级负责人联系班主任组织评议小组召开阳光成长计划评审会议,根据申请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填写美术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5、再根据家庭情况,入学以来各方面综合表现进行评议,填写《美术学院2021-2022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评审汇总表》(附件6

3.班级提交材料69日前)

班级需要上交的材料(电子版)包括:

1)本班学生申请材料

2)美术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3)美术学院2021-2022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汇总表

电子版材料总打包命名为:年级+班级+阳光成长计划申请材料。

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602788793@qq.com

注:请各班负责人认真核对本班同学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

4.学院审核及公示611日前)

辅导员对班级提交的名单进行部分调整,名单最后由学院党委召开学生工作会议讨论确定,确定后将在学院公告栏、美术学院班长支书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5.学生网上申请615日前)

被评选上的学生须自行在网上提出资助申请。网上资助申请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进入“阳光计划”系统。

五、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1-2022学年的学费。

2.贷款学生无论新贷、续贷都需要在学工系统中申请,被认定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申请贷款。

3.“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将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助学金、困难补助资格认定条件。

4.申请学生及班级要将材料留底保存好,开学后需提交纸质版至学院,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5.如有异议或不清楚的事项,请咨询阳光服务部李珑颖:18735418000



附件:1.阳光成长计划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表

2.华侨大学美术学院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书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贷款系列表格

5.美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6.美术学阳光成长计划班级评审汇总表




美术学院党委

202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