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审2018-2019学年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的通知》《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推荐吴舒祺等14名同学参评2018-2019学年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6日
公示电话:0595-22692334
公示邮箱:msstu@hqu.edu.cn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