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评审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院评审委员会民主投票,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开会讨论,决定推荐2017级产品设计2班李函哲等7名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推荐2017级视觉传达设计2班刘博文等24位同学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5日—2020年10月9日
电话:0595-22692341
邮箱:hqumsxy@qq.com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党委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