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 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编辑:张培佳 发布时间:2021-03-04阅读:

班级

为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对港澳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评审根据《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8〕36号)、《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8〕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申请奖项和等级,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推荐表各一式一份。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2019-2020学年学生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一份,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制定评审细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参加校级评审的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

3.学校评审: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审,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三、注意事项

各班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于3月812:00前将学生申请表、学生推荐表、推荐汇总表及佐证材料等电子版(按照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两类,根据推荐汇总表顺序,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打包压缩并命名为班级+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材料”发送至MYjingwailian@163.com。

附件:

1.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3.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5.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6.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7.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8.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9.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美术学院党委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