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核2021-2022学年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的通知

编辑:张培佳 发布时间:2021-03-28阅读:


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2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复核2021-2022学年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

(一)已获奖助学金学生的复核: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入学时评定的获奖助学金学生名单基础上,对2020-2021学年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参评学生名单(附件1)进行复核。复核学生需在申请年度未受过违纪处分;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排名不在本楼栋住宿生的后30%,或虽居楼栋后30%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该类学生申请者,入学累计学习绩点不低于2.0的,下一学年继续享有原获准的奖助学金;入学累计学习绩点处于1.0-2.0之间的,减半发给原获准的奖助学金;入学累计学习绩点低于1.0的,取消其下一学年的专项奖助学金。

(二)新申请学生的审核:仅限未在2021-2022学年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参评名单内的华裔留学生。一年级申请者必须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学课程成绩皆合格,且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境内外生混合成班的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其他年级申请者单独成班的本科生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境内外生混合成班的本科生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

二、时间与程序

(一)申请时

3月27日-3月31日。凡未按时提交复核或新申请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程

1.个人申请。申请复核或新申请者均须填写《华侨大学境外学生奖助学金复核申请表》(附件2),请班主任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后于3月31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含申请表、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10,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MYjingwailian@163.com

2.学院初审。4月1日-4月6日,学院根据复核标准,结合申请者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6日12:00前将推荐学生申请材料报送至两校区学生事务办事大厅港澳台侨及留学生专项材料窗口。

3.学校备案复核。学生处将充分依据各学院的初审意见,结合整体申报情况联系进行备案复核,商有关部门后公示并确定复核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转学院学生应向目前所在学院提交复核材料;

2.社区表现分由学校统一认证,申请表中学生个人暂不填写。


附件:1.美术学院2021-2022学年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参评学生名单

             2.华侨大学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复核申请表

             3.华侨大学2021-2022学年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复核汇总表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