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于近期评选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院今年共有国家奖学金名额13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2个。该两项奖学金由个人提交申请、班级复核、学院审核上报、学校批准,具体评选要求如下: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中的规定条件(如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 90 分,社区表现分不低于 98 分,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等);②一年内有重修、通报批评、违纪受处分的情况或无故缺席一次及以上学院通知参加的集体活动取消获评资格;③必须参加至少一项校级或以上级别的科创竞赛、专业作品竞赛并获三等及以上奖项(需本人第一作者或担任团队组长);④当学年至少参加一次暑期或寒假社会实践并获得立项(指导单位须是华侨大学美术学院);⑤当学年志愿服务工时不少于 15 个;⑥在满足上述条件下,以国家奖学金综合成绩排名评定。
国家奖学金综合成绩=学年绩点成绩+综合能力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 100 分;其中学年绩点成绩=(申请学生学年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年绩点值)×60,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能力成绩=申请学生学年综合表现测评分-学年学业学术素质分。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 俭朴(当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②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中的规定条件(如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60分及以上,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 90 分,社区表现分不低于 98 分,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③一年内有重修、通报批评、违纪受处分的情况或无故缺席一次及以上学院通知参加的集体活动取消获评资格;④当学年至少参加一次暑期或寒假社会实践并获得立项(指导单位须是华侨大学美术学院);⑤当学年阳光服务工时不少于15 个;⑥在满足上述条件下,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成绩排名评定。
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成绩=学年绩点成绩+综合能力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 100 分;其中学年绩点成绩=(申请学生学年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年绩点值)×60,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能力成绩=申请学生学年综合表现测评分-学年学业学术素质分。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由个人填写申请表,提交班级复核通过后,将电子版(审批表+佐证材料,格式为:姓名+国奖/国励志申请材料)于9月30日15:00之前发送至2783690982@qq.com。
学院审核后公示,根据学校下拨的指标按序推荐上报。如未能获评,符合条件者仍可申报其余奖学金。其余奖学金评选将陆续发布通知。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