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编辑:张培佳 发布时间:2018-10-09阅读:

班级

为鼓励香港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学校决定评选2017-2018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华侨大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设:优秀学生奖、单项奖和新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

1.优秀学生奖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香港学生,分为二个等级: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500元/人。

2.具体要求:

1)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境内外学生合班的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

2)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25%,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25%;境内外学生合班的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

3)社区表现分在本楼栋前70%,或考评结果虽居楼栋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3.品行良好,本学年没有受学校处分的记录。

单项奖

1.单项奖用于奖励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在社会实践、为校服务方面表现突出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文体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香港学生,奖励金额为800元/人。

2.具体要求:

1)优秀学生单项奖: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学年学习绩点不低于2.5;境内外学生合班的本科学生学年学习绩点不低于2.3。

2)申请者需提供参与社会实践及为校服务方面的证明或各类竞赛的获奖证书;社区表现分在本楼栋前70%,或考评结果虽居楼栋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3.品行良好,本学年没有违纪受处分记录。

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努力、升学愿望强烈、家庭经济困难、品行良好、当年度考上华侨大学的香港新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每年奖励2名。

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奖和单项奖每年10月份评审;新生奖学金在入学前向董事会驻香港办事处申请,每年8月份评审。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申请表(一人仅可申报一个奖项),并报学院初审。

2.学院推荐:学院结合申报情况和名额分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

3.学校评审:经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各班级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10月15日12:00前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班级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院412办公室并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sstu@hqu.edu.cn


附件:

1.2017-2018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7-2018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2017-2018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党委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