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华人华侨学生及华裔外国留学生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赵紫朵 发布时间:2024-11-20阅读:


各同学:

根据《华侨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华教金〔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部分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试点开展“统一发文,分类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项目:

(一) 华侨大学王彬成优秀华裔留学生奖学金

为充分体现华侨大学“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帮助华裔留学生提升学习信心,鼓励他们“学有专长、绩有特色”,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在王彬成先生的捐资支持下,学校决定设立王彬成优秀华裔留学生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热心服务学校的优秀华裔留学生给予奖励。第二条 奖学金申请和评定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奖项设立:华侨大学王彬成优秀华裔留学生奖学金设有:优秀学生奖和单项奖。


优秀学生奖

优秀学生奖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华裔留学生,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5000/人,二等奖4000/人,三等奖3000/人。 我院共有1个一等奖名额,1个二等奖名额,1个三等奖名额。

单项奖

单项奖用于奖励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文体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华裔留学生。分为二个等级:一等奖2000/人,;二等奖1000/人。

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必须是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华裔留学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 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爱校尊师,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当学年未受到学校违纪处分;

4. 社区表现良好,社区表现分合格,排名在本楼前70%,或综合考评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优秀学生一等奖: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境内外学生合班的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研究生功课优良率需达到80%

优秀学生二等奖: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25%,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25%,境内外学生合班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 40%,研究生功课优良率需达到 70%

优秀学生三等奖: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5%,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5%,境内外学生合班的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研究生功课优良率需达到60%

单项奖: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学年学习绩点不低于2.5(研究生功课优良率需达到50%),境内外学生合班的本科学生学习绩点不低于 2.3。另需提供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各类竞赛的获奖证书或证明。


(二) 华侨大学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

为充分体现华侨大学“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帮助华侨华人学生、留学生树立学习信心,提升学习能力,鼓励他们“学有专长、绩有特色”,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在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的捐资支持下,学校决定设立《华侨大学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热心服务学校的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给予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表现良好的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给予资助。

华侨大学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由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捐资设立,每年20万元人民币自2013年起实施。奖助学金申请和评定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奖项设立:华侨大学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分为奖学金和助学金,其中奖学金设为三个等级,助学金设为两个等级。

奖学金

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5000/人,二等奖4000/人,三等奖3000/人, 我院共1个二等奖名额,1个三等奖名额。

助学金

助学金用于资助学习态度端正、表现良好、家庭经济困难的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助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助学金2000/人,二等助学金1000/人。 我院共1个一等助学金名额。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爱校尊师,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当学年未受到学校处分。

4.社区表现良好,社区表现分合格,排名在本楼幢前70%或综合考评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一等奖学金: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需在全班前15%),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需在全班前15%),研究生功课优良率需达到80%

二等奖学金: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需在全班前25%),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需在全班前25%),研究生功课优良率需达到70%

三等奖学金: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需在全班前35%,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需在全班前35%),研究生功课优良率需达到60%

助学金:本科学生学习绩点不低于2.3(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不低于2.5),研究生功课优良率需达到50%。另需提供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参与社会工作或各类竞赛的获奖证书或证明、在校表现证明等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为更好地发挥奖助学金效用,激励更多的学生勤奋学习,请在评审推荐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9个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2.同一评审项目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可兼得。(如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

3.本次奖助学金与《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474 号)中的各类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4.对于2023-2024学年期间,已获评中国政府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陈嘉庚奖学金、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华文教育奖学金、“同心助学 松柏成才”助学金的,不可兼得本次奖助学金。

5.2024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人选可申请本次奖助学金。


(三) 推荐程序

请有意参与评选同学于112112:00前在今日校园进行报名并将佐证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获奖证书,如申请助学金需提供家庭低收入证明/其余贫困证明)打包压缩并并命名为“名字+2024年留学生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发送至MYjingwailian@163.com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