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华侨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华教金〔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部分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试点开展“统一发文,分类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项目:
(一) 华侨大学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
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定澳门学生的学习信心,鼓励他们“学有专长、绩有特色”,成为爱国、爱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为激励澳门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并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澳门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陈明金先生的捐资支持下,学校决定设立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对学习成绩优秀的澳门学生给予奖励,对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澳门学生给予资助。根据《华侨大学陈明金奖助学金协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侨大学境外生助学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1.奖 学 金
华侨大学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学金设有优秀学生奖和单项奖;
1.优秀学生奖
优秀学生奖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澳门学生,分为二个等级: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500元/人,我院共有一个一等奖名额。
2.具体要求:
(1)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境内外学生合班的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
(2)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25%,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25%。境内外学生合班的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
(3)社区表现分在本楼栋前70%,或考评结果虽居楼栋后 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3.品行良好,本学年没有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 单项奖
1.单项奖用于奖励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在社会实践、为校服务方面表现突出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文体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澳门学生。分为二个等级:一等奖1500元/人,每年奖励10名;二等奖1000元/人,每年奖励15名。我院共有一等奖1个名额,二等奖1个名额。
2.具体要求:
(1)单项一等奖: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学年学习绩点不低于 2.8;境内外学生合班的本科学生学年学习绩点不低于 2.5。
(2)单项二等奖: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学年学习绩点不低于2.5;境内外学生合班的本科学生学年学习绩点不低于 2. 3。
(3)申请者需提供参与社会实践及为校服务方面的证明或各类竞赛的获奖证书;社区表现分在本楼栋前70%,或考评结果虽居楼栋后 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 98 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3.品行良好,本学年没有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 助学金
陈明金澳门学生助学金的申请金额为每人每年1500元,每年资助20名。我院共有1个名额。
申请对象:
凡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澳门籍本科学生、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需要资助才能完成学业者。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生活简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不努力,当年达到留级或退学标准者;考试作弊者。如发现弄虚作假取得资助者,视情节严重给予停发追回款项并按校纪严肃处理。
(二) 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
为进一步推进澳门学生教育培养,激励更多的澳门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重点加强对澳门学生骨干的培养使用,在南粤(集团)有限公司的捐资下,学校决定设立“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为规范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制定本办法。
奖项设立
(一) 优秀澳门学生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奖励3000元, 我院共有1个二等奖名额。
(二) 优秀澳门学生骨干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年奖励 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奖励 3000元,我院共有1个一等奖名额。
学校根据评审情况,在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动调整奖励名额和金额。
申请条件
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一国两制”;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五)奖学金申请者,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
1.学年内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低于98分。
具体条件
(一)优秀澳门学生奖学金
1.一等奖:符合基本条件;学年学习成绩或综测排名位于班级前5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25%);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50%以上
2.二等奖:符合基本条件;学年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 2.5;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且在学习上有明显进步。
(二)优秀澳门学生骨干奖学金
1.一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担任校、院学生组织工作人员,或担任班委,或担任校澳门同学会工作人员,任期满一学年;学年学习成绩或综测排名位于班级前6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 30%);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 60%以上
2.二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担任校、院学生组织工作人员,或担任班委,或担任校澳门同学会工作人员,任期满一学年;学年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 2.3;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且在学习上有明显进步。
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的优先条件
(一)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学生活动等工作并表现突出的;
(二)担任校、院学生组织,校澳门同学会、班级主要负责人,工作表现突出的;
(三)入学以来各课程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的。
(三) 推荐程序
请有意参与评选同学于11月21日12:00前在今日校园进行报名并将佐证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获奖证书,如申请助学金需提供家庭低收入证明/其余贫困证明)打包压缩并并命名为“名字+2024年澳门学生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发送至MYjingwailian@163.com。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