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师资补充暂行办法》(华大人〔2017〕72号)、《华侨大学师资招聘补充规定》(华大人〔2021〕18号),经应聘者报名,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综合考核,现将拟聘人选及信息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位/职称 | 毕业院校及专业(方向) | 拟聘岗位 |
1 | 李心主 | 男 | 1994.11 | 博士 | 台北科技大学 交互设计 | 数字媒体艺术 (数字智能设计) |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0日。公示电话:0595-22693646,邮箱:luchao@hqu.edu.cn。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及信息如有异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各种形式向我院反映。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人事处。最终聘用结果还将综合体检结果,并经校人才审核小组会议讨论后决定。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