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标兵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决定,拟推荐2020级美术专业研究生袁景希同学和2021级产品设计专业1班郭子昂同学参评“华侨大学2023年大学生标兵”。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4月30日前向学院提出。
电话:0595—22692334
邮箱:hqumsxytw123@163.com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