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审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推荐2020级产品设计专业吴佳恩等同学参评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公示期为6月9日至6月11日
在此期间,若有异议请于6月11日12:00前提出
美术学院团委410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2692341
美术学院党委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