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师资补充暂行办法》(华大人〔2017〕72号)《华侨大学师资招聘补充规定》(华大人〔2021〕18号),经应聘者报名,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综合考核,现将拟聘人选及信息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位/职称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拟聘岗位 |
1 |
陈江杰 |
男 |
1990.01 |
博士 |
台湾大同大学 设计学 |
视觉传达设计 |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4日-2021年7月16日。公示电话:0595-22693646,邮箱:luchao@hqu.edu.cn。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及信息如有异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各种形式向我院反映。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人事处。最终聘用结果还将综合心理测试、体检结果,并经校人才审核小组会议讨论后决定。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