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林伟柬埔寨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华侨大学林伟柬埔寨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3〕3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报、班主任推荐、学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考量学生成绩、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决定推荐林秋美同学参评2017-2018学年林伟柬埔寨优秀学生奖学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0月25日
公示电话:0595-22692334
公示邮箱:msstu@hqu.edu.cn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党委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