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度五四评优和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7阅读:

 

各团委:
    为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拓进取、奋发成才,校团委决定于4月份在团员年度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开展年度五四评优和表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切实评选出在团组织工作中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表彰内容
    华侨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和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其他单项先进集体的评审结合专项工作每年各单独评审一次。
三、评选办法
(一) 五四红旗团委
    严格按照《华侨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办法》做好五四红旗团委的检查评比工作。各学院团委在4月18日前提交一份主题总结报告(内容要围绕组织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就业创业、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等方面工作,以写实为主,重点突出本学院共青团工作的亮点)。
    校团委将于4月下旬组织全校共青团工作年度评审汇报会,候选单位需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ppt汇报。最终将通过民主表决方式评选4个2012年度“华侨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二)先进团支部
    严格按照《华侨大学团支部工作办法》和《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各学院团委在4月18日前完成本单位“先进团支部”申报单位的检查及评选工作(评选名额按本单位团支部总数的10%和四舍五入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见附件1),并将其《申报表》、《审批表》、抽查情况、《团支部工作手册》、评选结果、评分表格和其他依据材料上报校团委审核,以确定校级先进团支部。参评校级先进团支部的支部必须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的内容应依据《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相关评选标准的要求来撰写,紧扣学校共青团工作重点,体现本支部特色。
(三)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各学院团委应组织团员进行学年团员教育和团员民主评议工作(民主评议的具体事项见《华侨大学团支部民主评议团员工作程序》)。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华侨大学团支部工作办法》的规定综合评议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和不合格团员”(经团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决定今年各支部优秀团员比例放宽到不超过20%),并填写《华侨大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报表》,于4月18日前由学院团委审批后统一汇总上报校团委备案。结合民主评议结果,按照《华侨大学共青团员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在支部“优秀团员”等级范围内评定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同时推选出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候选人(经校团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决定今年校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的比例分别提升到2%和1%,其他不变,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认真填写《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及《学院先进个人汇总表》,于4月18日前一并上报校团委审核。
    以上评审工作由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相关要求说明
    1.各级团组织要认真执行《华侨大学团支部工作办法》中团支部团员民主评议程序的各项要求,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各项评优工作最后的推荐结果和相关材料应报学院党总支审核批准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学习《团章团规汇编》,严格按照《团章团规汇编》的要求上报各类相关材料。如上报的人员、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相应的评优名额自动作废,不再增补。
    3.在本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过程中应注意厉行节约。评优所需表格均可在华侨大学团委网站资源中心下载,各学院在递交相关材料的同时,须将《学院先进团支部汇总表》和《学院先进个人汇总表》电子版以文件名“****学院2012年五四评优汇总材料”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hquzzb@163.com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