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中国文化之旅” 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编辑:张培佳 发布时间:2019-04-16阅读:

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华侨大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暨南大学重要讲话精神专项行动计划》,根据《华侨大学推进港澳台侨学生国情教育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华大学〔2019〕19号),推进“中国文化之旅”冬夏令营改革,提升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境外生”)教育培养工作,促进境外生同中国内地(大陆)学生(以下简称“境内生”)的融合发展,增强境内外学生对祖国悠久历史文化和改革发展成就的了解与认同。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文化之旅”夏令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7月13日-19日

二、活动内容

本次夏令营拟定组织巴蜀文化、三秦文化、荆楚文化、中原文化、齐鲁文化、吴越文化、丝路文化、草原文化、云南文化等9个研习营(具体成团数量根据报名选拔情况确定)。主要赴四川、重庆、陕西、湖北、湖南、河南、山东、江苏、浙江、甘肃、青海、山西、内蒙古、云南等地参观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寻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走访博物馆、高校和企业,开展国情教育研习活动。

三、参加对象

(一)学生营员:每个研习营拟定36人,以在校全日制境外生为主(不含应届毕业生),选拔部分境内生骨干参与。

(二)带队领导:每个研习营1人,以学校中层干部为主,由学生处邀请确定。

(三)实践导师:每个研习营2人,面向学生工作系统人员、港澳台青年研究中心智库成员、境外生通识教育课程教师等人员招募。

(四)旅行社服务监督员:每个研习营1人,由学生处商有关部门从科级及以下人员中邀请确定。

四、选拔(招募)标准

(一)学生营员

1.爱国爱校,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无违规违纪行为;

3.优先推荐入学以来从未参加过“中国文化之旅”冬(夏)令营者;

(二)实践导师

1.在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者;

2.优先考虑2017-2018学年辅导员考核总分位于所在学院前50%或学校考评分位于所在校区前50%者;

3.优先考虑近两年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及受表彰者。

五、工作程序

(一)学生营员选拔程序

境外生营员由学院负责资格审查与排序推荐,境内生营员由学生处从各类学生骨干中择优确定。

1.个人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境外生填写报名表(附件1)4月19日上午12:00前向学院报名,并提个人证件(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护照)复印件、成绩单、任职证明等报名材料并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1983178913@qq.com

2.学院推荐。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个人综合表现进行排序推荐,并将学生报名材料提交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外国留学生发展中心。

3.学校审核。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预备营员名单,预备营员须按要求参加行前学习培训课程,学生处将根据学生的行前学习培训表现情况确定正式营员名单。

(二)实践导师招募程序

1.个人报名。请有意向参与的教师填写报名表(附件3)后,于4月22日上午12:00前提交学生处(泉州校区交至金川活动中心205室,厦门校区交至行政研发大楼616室),电子版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

2.学校审核。学生处审核确定拟用人选,并与境外生营员推荐人选一同公示。

3.参与筹备工作。实践导师须参与研习营各项筹备工作。

(三)带队领导、旅行社服务监督员

带队领导和旅行社服务监督员无须报名,由学生处负责邀请确定后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4、附件5)。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夏令营不限定学院报名指标,请各班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实施。

2.学院可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选拔细则,并做好资格审查和排序推荐。

3.学生营员须向提供后勤保障的旅行社等服务商预付研习费500元人民币,其余不足部分由学校支付。因个人原因退出而造成的机票折损等费用由学生营员本人承担,并取消下一次“中国文化之旅”冬(夏)令营参加资格。

4.有意向参与的带队教师(含带队领导、实践导师、旅行社服务监督员),请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各项请假手续。

5.学校确定带队教师人选后,若无突发紧急事项,均不得退出或提出更换线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机票折损等费用由带队教师本人承担。

6.除规定的参加对象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团。


附件:1.2019年“中国文化之旅”夏令营学生报名表

2.2019年“中国文化之旅”夏令营学生推荐汇总表

3.2019年“中国文化之旅”夏令营实践导师报名表

4.2019年“中国文化之旅”夏令营带队领导个人信息登记表

5.2019年“中国文化之旅”夏令营旅行社服务监督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中共华侨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