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除继续留在学校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外,其他党员组织关系在毕业时原则上一律从学校转出。按照如下优先级顺序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一是工作单位党组织;二是工作所在的区域性(楼宇)党组织;三是自有房居住地党组织;四是长期居(租)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五是直系亲属(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一、注意事项
1.联系并确认拟接收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包括:(1)是否有接收意愿;(2)是否有接收资格;(3)党组织全称。
2.党员组织关系可线上转接的,在“党员e家”线上提交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及时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并确认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被接收。
3.党员组织关系须线下转接的,第一时间确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处应如何填写(务必咨询党组织所在地的县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在“党员e家”线上提交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持介绍信前往接收党组织报到,并将盖章的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学院。
(1)本人先到介绍信抬头所写的党组织报到后再逐级办理,确认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被接收,并且录入到当地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委托他人帮忙办理时容易造成党员组织关系没有真正落实,请务必重视。
(2)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手续。逾期未办理自行作废。因学习或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需改变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应在有效期内提出书面申请,非特殊情况不予以重开介绍信。
4.毕业生党员离校后,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导致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5.成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出转正申请,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转正。因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或超过有效期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导致预备期满无法转正的,由预备党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二、《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去向分类简介及举例说明(以实际情况为准)

注:请务必跟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确认准确的介绍信抬头和去向,否则将无法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