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4-26阅读:

关于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自我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全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认真把握“公开承诺、群众评议、领导点评”等环节,结合学院和岗位实际创先进、争优秀,并取得显著成绩,但个别党支部和党员也存在创先争优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与群众联系不够紧密,党员参与活动积极性不够等问题,现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学校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教组〔201118号)(附件)和《华侨大学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华大委〔201019号)以及《关于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活动的通知》(华大委创办〔20114号)的要求,就我院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侨务工作会议和福建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三服(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师生)”为主题,以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三亮(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创(创一流业绩、创一流服务、创一流队伍)三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为抓手,围绕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立足本职岗位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引导全体党员在全力推进我校和学院“十二五”建设中创先进、争优秀。

二、活动安排

(一)总结部署(201111月下旬)

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特别要对照公开承诺事项逐条检查完成情况和效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各党支部要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本单位中心工作,围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主题和“三亮三创三评”工作载体,精心设计目标明确、步骤清晰、载体鲜明的实施方案,并通过网络、报刊、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布。

(二)组织实施(201112月至20124月)

一是规范优化“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活动内容(11月下旬)。各党支部特别是与师生学习生活直接相关的岗位要巩固教学质量年和管理服务年的成果,检讨20102011学年公开承诺活动的成效,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办理结果、评价标准”等;通过党员佩戴党徽、挂牌上岗等形式,使党员亮出身份,强化自我约束;通过设置展示牌、网络等,公布承诺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精心规划“创一流业绩、创一流服务、创一流队伍”活动载体(201112-20123月)。各党支部要把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活动与学校和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融为一体,把“十二五”规划的发展目标细化到学院的日常工作中,落实于具体的实践行动中,在加快建设“基础雄厚、特色鲜明、海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中争创一流工作业绩;要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为学院发展服务的工作导向,引导广大党员倾听师生意见,创新活动载体,在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质服务标兵”中比工作、比学习、比作风、比业绩。

三是注重提升“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活动实效(20124月)。各党支部要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开展群众评议,接受师生和服务对象的评估,及时了解群众意见,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自评、互评活动;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指明努力方向。

三、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的重点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主题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注意对活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及时发现、及时总结、及时推广,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成为广大党员的自觉行动。

美术学院党总支

             201111月29